计是展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不是展览工作的全部;展览设计的设计不是展览的目的,而只是为了达到展览的目的;展览艺术是用特定的手段表达抽象的展览意图。展示功能。
因此在对展台进行设计构想的时候必须注意以下原则与要求:
01.目的性原则
展示的策划始于展示目标的选择,实施了展示目标的实现,体现了一个设计的细节。遵循目的性原则,设计者应处理好以下关系:
(1)处理好参展商和设计师的关系。
展览设计应运用技术和艺术手段,创造性地反映和表达参展者的意图、风格和形象,以达到参展者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。
(2)处理好艺术与展览的关系。
不考虑所用的设计技术和技巧,不考虑什么样的背景(包括展示架、道具、装饰品),主角都是展台和展品。
(3)处理好展览与贸易的关系。
展位体现了参展者的形象,能吸引观众,留下印象;展品既能体现企业的特色和优势,又能方便参观者观看。这是一个成功的设计。
(4)处理好展览设计与展览其他工作的关系。
设计师必须明白,设计工作不仅仅是通过设计为参展者提供环境和条件,还可能需要协调宣传人员和广告商的工作。
02.艺术性原则
展示设计要有艺术性。展示设计的艺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(1)展台吸引人。展台吸引人,赏心悦目,给人一种好印象好感觉。展位的设计有很多因素。需要用艺术的方法将这些因素结合起来,使其产生最佳的视觉效果和良好的心理效果。这是展览设计的基本要求。
展位体现展商形象,传达展商意图。如果参展企业是大公司,不能设计成售货形象;参展企业要想展示自己在航空领域的主导地位,就不能设计成航模玩具厂的感觉。设计师需要用具体的手段展现抽象的展览创意。
03.功能性原则
展览的设计也应该是功能性的。设计师在考虑设计和形象的时候,还需要考虑内部功能,也就是为展台的工作人员和展台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。因为展览目的的实现依赖于展台工作人员,展台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最终决定了展览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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